不动产登记进入新阶段房地产税开始倒计时-山东儒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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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曾将不动产统一登记解读是为日后的反腐工作与房地产税的开征铺路,对此,业界人士认为,不否认与这些因素有一定的关系,不动产信息更加明确详细确实有利于房地产税的开征。
但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根据中央政府关于土地和不动产的制度改革提出来的政策措施,主要目的还是整合不动产管理信息,深化改革不动产管理机制,形成统一的不动产管理体系?

事实上,打从一开始,深圳的房产和土地管理就有别于其他城市,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房地产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行进一步提高了日后的管理效率,并有利于准确把握不动产信息状况。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是开征房地产税的前提条件;
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成并全面运行后,能够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能够更加有效支撑房地产税收改革工作。
是否征收房地产税、何时开征、征收多少,应当通过制定相关税收法律去规定,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没有直接关联。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意味要开征房地产税,更谈不上老百姓将面临高额税费的问题。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为国家宏观调控、制定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支撑!

《央视财经评论》特约评论员林耘,曾表示房产税的征收并不是单纯为了打压房价,我觉得对多数人来讲,几乎没有影响,因为真正拥有多套房子的人还是少,而且一定会有个免税、免征的额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正式发布实施。
就意味着,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进入深化落实层面,紧随其后的将是房地产税的落地。
2015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落地实施!

11月9日起,北京16个区县开始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

12月7日,上海发布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通知。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展开!
不动产登记制度涉及事项繁琐,很多地区开展起来需要做大量的铺垫、协调工作?

因此,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展开,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这就意味着,2016年不动产登记制度工作重点开始落地基层!
不动产统一登记取得阶段性进展之后,下一个政策将是什么呢?
业内的普遍预测是房地产税!

之前有专家表示,不动产登记确是房地产税向存量环节征收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
在各领域深化改革突飞猛进的时刻,财税改革事关国计民生,是要抓紧提上日程的;
1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强调,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通过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力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形成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在发展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房地产税正是涉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一个税种;
2015年8月份,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这意味着有关房地产税征收的意见已经进入汇总整理阶段。
房地产税已经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硬骨头”?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啃下它,那么困难也许就会比预想中要小很多;
当然可以买卖的!
只要有产证。
只要是合法的,卖不卖都可以!

房产税开征之后,这些人将面对两种结果:一是房产贬值,房产税的开征会让很多人抛掉手中的房产,导致房价下跌。
二是每月缴纳大额房产税,根据计税方式,房产越多,税肯定更重?
房产税征收的另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以房养老的成本,越来越高,或者,将直接成为一个空谈;
然而,养老、医疗、投资,有更好的选择,那就是保险?

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来看,面前无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个人认为不会有什么影响?
小产权房应该不在登记范围之内,因为目前政府还未承认小产权房?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有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仅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因此对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房地产税的前身是物业税?
2003年,我国开始提出物业税改革,这项改革实际上是在土地公有制下如何对个人住宅征税。
与物业税改革同步进行的是房地产税费改革!

之所以要进行房地产税费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给出了答案:“在我国现行税制下,房地产在开发、建设、交易的过程中,前端的税费负担较重。
但保有环节税负较轻,除重庆、上海试点地区外,自用住宅在保有环节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财税改革中强调房地产税费的综合改革,这样有利于税负的均衡?
”由于房产税是按照租金或者房屋原值进行征收,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一直在推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合并,合并后不按原值征收,而按评估值征收。
这其实是在为推动房地产税铺道?

相较房产税而言,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

我国正式提出对居民住宅征收房地产税是近几年的事情。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由此定下了房地产税先立法、后改革的“税收法定”原则,即“如果没有相应法律做前提,政府则不能征税”。

之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就此展开。
但此次房地产税的立法跟以往的部门立法大不相同?
此次房地产税法的起草,是由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同时也吸收了一些专家,组织形成一个团队来共同起草?